全體教職工:
根據無錫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學校防控組《關于做好教職工安全返校返崗準備工作的通知》(錫防指學控組〔2020〕7號)相關要求,現對我校教職員工返回無錫平時正常工作期間居住地的待崗準備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根據學校開學準備工作需要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身體健康、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教職工應安全有序及時返回無錫平時正常工作期間的居住地。
二、所有教職工返無錫平時正常工作期間的居住地后,須連續居家隔離觀察14天,并做好開學準備。
三、因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要求仍滯留外地的教職工,暫緩返回無錫平時正常工作期間居住地。
四、教職工返程途中要注意做好個人防護,跨區域返程的教職工,距離較近的優先選擇自駕方式;長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應盡量選擇直達交通工具,減少換乘,避免長時間逗留在人群聚集的場所。應妥善保存交通票據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關密切接觸者調查。
五、學校各部門須繼續堅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天精準掌握教職工行程動態和健康狀況,堅決杜絕教職工帶病、帶隱患上崗。
六、教職工有如實報告自己行程和健康狀況的責任。開學報到之前要向所在部門提供個人 “錫康碼”健康二維碼、行程查詢驗證單以及《教職工居家(校)觀察對象行為記錄表》、《教師個人健康承諾書》等,經部門、學校查驗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按照學校通知返校。各部門須保存上述查驗資料的完整臺賬記錄。
七、所有返回無錫等平時正常工作期間居住地的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相關管理規定。居家隔離觀察期滿仍未接到返校返崗的正式通知前,原則上不能再行離開無錫等平時經常居住地;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離開,由所屬部門批準后向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報備;再次返回后仍按本通知的具體要求執行;未經批準擅自離開的,承擔再次返回執行隔離要求而耽誤工作時間的相關責任。
八、學校總務處、食堂等部門須根據本通知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有序分批安排校內相關服務員工做好返崗準備工作。
無錫市太湖技工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